我們將試樣(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
濕熱高低溫試驗箱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其測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試驗條件,濕熱高低溫試驗箱工作尺寸與試樣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則:
1.試樣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推薦選用不大于10%
2.試樣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室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
3.試樣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保持100——150mm
總括上述三點規定,濕熱高低溫試驗箱的工作室容積至少應是試樣外廓體積的3——5倍,理由有以下幾點:
1、試樣置入箱體后擠占了流暢的通道,通道變窄將導致氣流流速的增加,加速氣流與試樣之間的熱交換。這與環境條件的再現性不符,因在有關標準中對涉及溫度環境試驗都規定試驗箱內試樣周圍的空氣流速不應超過1.7m/s,以防止試樣和周圍氣氛產生不符合實際的熱傳導,在空載時試驗箱內平均風速為 0.6——0.8m/s,不超過1m/s,滿足以上要求所規定的空間及面積比時,流場的風速可能增大(50——100)%,平均zui高風速為(1——1.7)m /s,滿足標準規定的要求。
2、濕熱高低溫試驗箱內環境參數的精度指標都是在空載狀態下檢測的結果,一旦置入試樣后,對試驗箱內環境參數的均勻性將產生影響,試樣占有的空間越大,這種影響也就越嚴重。因此,必須盡量滿足以上所概述幾項要求,以保證試樣周圍環境參數的均勻性。
3、根據熱傳導的原理,箱壁附近氣流的溫度通常與流場中心溫度相差2——3℃,在高低溫的上下*,還可能達到5℃。試驗溫度與外界大氣環境相差越大,上述溫差也越大,因此,距箱壁(100——150mm)距離內的空間是不可利用空間。